宋桂芳:曝光捐赠未兑现者宜慎之又慎
2008年,被视为中国慈善元年,冰灾、地震,社会各界纷纷捐款,创造了捐赠超过1000亿元的奇迹。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将在京正式发布。中国慈善排行榜编制、发布者、中国社工协会副会长刘京透露,不兑现承诺、捐款不到位者,将在此次排行榜发布时被曝光。(4月8日《新京报》)对于捐赠中“口惠而实不至”的一些企业或个人,实在让人心生不爽。但是,很多事情除了简单的是非判断之外,还有价值判断与利害关系需要考量。如果真曝光了捐赠未兑现者:一者,就等于把所有捐赠未兑现者都敲定为主观恶意,而事实上对企业来说,困难时期,资金链很可能捉襟见肘,未兑现未必就是主观故意;二者,捐赠未兑现者大多是有头有脸的市场主体,如今一曝光,很可能为之带来N倍于捐赠款项的损失,有失公允;三者,曝光手段不是万能的,尤其是在道德领域,它属于挟持舆论力量的倒逼行为。正因为我们太需要蓬勃发展的慈善事业了,所以更当对慈善领域的种种问题认真对待,慎重处理。这当然不是说就得迁就并纵然慈善事业中的失信行为,而当跳出道德领域,以法制化的思路来纾解问题。其实,捐赠承诺只要发生,就意味着契约关系生成,具有法律效力。我国已有《公益事业捐赠法》 、《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》、 《救灾捐赠管理办法》等法规对捐赠事宜做了具体规定。相关部门理当以法为据,敦促承诺者履行责任——而不是轻易鼓动民愤,使其沦陷于民意之口水,伤害其情感并挫伤其积极性。走法制程序就有一个互动协商的平台,有利于对话沟通,有利于平等博弈,甚至使得事件朝向好的方向发展。因此,曝光捐赠未兑现者还是宜慎之又慎为好。毕竟,比曝光更迫切的是呵护慈善氛围和创设慈善生成机制。江苏南通 宋桂芳